欢迎访问肃北政法网!

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首页 » 他山之石

佛山高明区探索构建“1+3+N”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时间:  2023/10/25 14:17:48  

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组织执法监督员在区人民法院开展“听案监督”活动。

2020年以来,通过对区级政法机关常规巡查检查,提出监督建议165条,整改苗头性、倾向性执法司法问题17个;2021年底,上线公安“执法档案”系统,累计发现和提前纠正执法问题9222个,实现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否定”……

这是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探索构建“1+3+N”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取得的明显成效。

近年来,佛山市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作为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在佛山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全市五区积极探索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新路径。其中,高明区探索构建“1+3+N”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以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制为牵引,以政法各单位内部监督、相互监督以及外部多元主体监督制度为骨干,以各类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制度为保障,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健全党内监督机制

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我们以加强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为抓手,落实对政法机关的执法巡查、执法检查机制,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高明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实践中,高明区采取常规巡查检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2020年以来,共对区级政法机关4个单位共计47个内设执法办案机构和派出机构进行常规巡查检查。2021年起,该区启动对区级政法单位党组织的政治督察、队伍建设巡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对政法单位党组织和政法干警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和执法公信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累计通报问题76个。同时,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促进政法机关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其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提升巡查检查工作效能,高明区建立“专群结合”的执法监督员制度,由区委政法委从政法机关聘请8名专业执法监督员,从社会公开选聘12名群众执法监督员,共同参与执法监督工作。自2020年首次聘用执法监督员以来,已累计辅助区委政法委开展巡查检查160余次,收集侵占集体土地、“套路贷”等案件线索5条,反馈政法干警日常执法理念、工作作风等问题11次,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件,为推动“平安高明”“法治高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完善制约监督机制

提升解决问题能力

2020年6月,高明区委政法委出台《佛山市高明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完善政法单位内部监督、相互监督以及外部多元主体监督3个方面共计30项制约监督机制,推动政法机关基本建成与其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3年来,全区政法机关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围绕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共建立各类制约监督机制30项。其中,制定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质量考评等内部监督制度14项,推动从源头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派驻检察、虚假诉讼防范惩治、律师代理案件动态监测分析等相互制约监督制度11项,促进政法单位之间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格局;制定“听案”监督制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办理制度、各类开放日活动组织制度等外部多元主体监督政法工作制度5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为解决公安内部执法监督难这一普遍性问题,我区创新研发一套零成本的‘执法档案’系统,对公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办案工作实施‘全案考评、全警考核、全流程监督’。”高明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2021年底“执法档案”系统上线后,同期新增的4470件行政和刑事案件已被全部纳入考评,案件考评数量和问题纠正数量同比均上升近10倍。截至目前,高明区依托该系统发现和提前纠正公安执法问题9222个,依法撤销不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235件。

优化配套管理机制

提升长效治理能力

为强化执法监督责任落实,高明区在政法领域统筹建立“N”个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综合配套管理监督制度机制,推动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监督责任体系,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进行。

据统计,自2019年1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施行以来,高明区累计制定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等管理监督工作制度10项;召开联席会议22次,协调解决区级政法单位之间、区级政法单位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执法司法工作事项196件;组织开展政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383件,自查各类民事、行政、刑事和执行案件9161件;依法救助涉法涉诉特殊困难当事人81案17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9.4万元;组织开展重大执法活动15次,在3件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破产案件中成立处置工作联合协调小组,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此外,为有效防止执法司法领域顽瘴痼疾反弹,高明区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建立一系列管理监督制度,促进长效长治。例如,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探索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单独成卷工作制度,确保刑事诉讼中每一件涉案财物都能得到精准处置。在政法大数据监督管理方面,建立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45类政法工作数据的常态化共享和监督。在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管理方面,探索建立防范惩治违法从事公民代理机制,有效整治这一乱象。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