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帮助当事人追回30112.5元劳务工资,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某2022年3月至6月在被告肖某某、张某某承包建设的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原告杨某某工资总计44736元,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7000元,下剩37736元久拖未付,原告多次讨要,被告肖某某和张某某均找各种理由互相推脱,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马鬃山法庭干警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了解双方情况及诉求,在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因双方争议较大,考虑到该案件涉及民生权益,且当事人远在四川,如果通过诉讼程序,会增加诉讼成本,耗时耗力,不利于化解矛盾。本着便捷当事人、快捷高速处理纠纷的原则,法庭干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通过庭前调解来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了解到承包该工程的发包方是甘肃某工程公司,法庭干警遂立即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从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中优先代付原告杨某某的工资,经调解协商甘肃某工程公司向原告杨某某支付了30112.5元工资。
今年来,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积极发挥基层法庭解纷效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庭前调解优势,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程序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肃北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