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15日(正月初六)下午,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辖区突然出现大风扬沙天气,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民警为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高频次开展路面巡查工作,巡逻至G7京新高速由西向东191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大货车车厢冒烟起火发生自燃,巡逻民警立即通过鸣警笛、喊话等方式迅速告知车辆驾驶员靠边停车查看情况,经过前期紧急处置后,巡逻民警与时间赛跑,引导自燃车辆路面安全快速通行,及时联系收费所开辟紧急救援通道,同时通知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救援准备,并在马鬃山南收费站出口等待自燃车辆,确保自燃车辆在第一时间得到灭火,最大限度减少驾驶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