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也违法?!”
旧书报、饮料瓶、快递纸盒……拿到废品回收站是个不错的选择:既方便了群众,也减少资源浪费,变废为宝……但是,不是任何人都有资质回收废品!也不是任何物品都可以随意回收!
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相关案件中发现,废品收购站存在违法违规收购旧金属、电缆、雨水井篦和其他被盗赃物的情况。废品收购站经营者为赚取利润,无视法律法规,违规经营收购,为犯罪分子实施盗窃行为提供了“变现”便利,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隐患”。
2023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乌某某、都某某多次伙同他人采用破坏性手段盗取肃北县马鬃山三家企业停止运行变压器中的铜芯线、铝芯线,后运至金塔王某某的废品收购站变卖盗窃物2次,又在阿拉善右旗“王老板”的介绍下,驱车前往金昌尚某某的废品收购站变卖盗窃物1次。交易过程中,废品收购站的经营人员明知乌某某等人变卖的铜芯线、铝芯线来源不明,仍然抱有侥幸心理,既不询问,也未登记就予以收购,“揣着明白装糊涂”,间接为盗窃犯罪顺利销赃提供便利,造成被盗窃的财物损失无法挽回。
肃北县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该案的受理和审查办理。在审查该案时,发现公安机关只将两名废品收购处经营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遗漏了介绍并亲自带领销赃的“王老板”,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通知书》,公安机关随即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补充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以后将该案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肃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贾霞说“下一步,该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全链条打击,在打击盗窃行为的同时狠追下游,加大对旧货市场的监管和收赃销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斩断旧货市场销赃渠道,规范旧货市场的规范经营,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