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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政法:“歪门邪道”敛钱财 “得不偿失”终获刑

时间:  2024/10/17 11:39:22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偏偏有些人以身试法,心存侥幸,企图不劳而获,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肃北县法院对一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3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都某、乌某、斯某前后三次驾驶车辆前往肃北马鬃山镇某地段捡石头时,使用破坏性手段将三家公司已断电停止使用的变压器内的铜芯线盗走,被告人王某帮、王某峰、尚某亮明知被告人乌某等人向其出售的财物可能是犯罪所得,仍然积极介绍并亲自带领被告人乌某等人进行收购。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都某、乌某、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帮、王某峰、尚某明知被告人乌某等人向其出售的财物可能是犯罪所得,仍然积极介绍并亲自带领被告人乌某等人进行销赃或收购,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都某、乌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法官提醒 】


获得财富不能靠小偷小摸,而需要靠自己的勤劳智慧去创造,切不可走“歪门邪道”,靠盗窃得来的钱财始终是不义之财,违法者终究会要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偿失。同时,法官在此提醒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收购废旧物品时,拒收来历不明的物品,切不可贪小便宜、心存侥幸,对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予以收购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来源:肃北政法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