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日,肃北县综治中心成功调处了1起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了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经了解,2021年1月1日,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经营的商店内购买了烟酒等副食品,共计4000元,支付了2000 元,剩余的货款一直未付。申请人多次打电话和微信聊天催要,但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支付剩余货款,原告无奈,只能将被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涉案金额较小,适宜诉前调解,经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流转至肃北县综治中心。县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立刻进行分析研判,并委派调解员予以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在了解案情始末以及双方争议和诉求后,尽心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劝导,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一听、二劝、三调,坚持做到细心、耐心、尽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被申请人司某某将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欠申请人严某货款 2000元整(两仟元整)一次性付清。二、若被申请人不能按期支付上述欠款,申请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款项。三、双方就此案再无争议。至此,成功化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下一步,肃北县综治中心向将继续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调解技巧,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就地、快速、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在诉前,全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把纠纷“上诉”变“息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