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学校周边的两家酒吧已经办理注销登记,并已经搬离原经营地址。”近日,肃北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时说道。上述变化源于该院以加强校园周边治理为切口,用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切实筑牢校园周边“安全网”,撑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蓝天”的务实行动。
“数眼金睛”发现监督线索。作为一名学生的家长,我在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过程中也会听到家长抱怨校园周边有酒吧营业,会不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学习?同时,作为一名检察官也勾起了我的职业敏感性,如果能绘制一张守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监督地图’,通过精准研判和综合治理,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也正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办案检察官设身处地的说道。
近日,肃北县检察院整合可利用的数据资源,通过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校园内外综合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全县校园周边开设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数字化监督,初步筛查出线索2条,经过实地走访、逐条核实发现,某中学北侧200米范围内有两家酒吧。“该模型通过高德地图app采集中小学位置信息、调取辖区工商注册登记主体的地址信息,通过坐标计算和筛查,发现校园周边违规设置禁止营业的场所,为我们提供案件线索。”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联合座谈筑牢校园“安全网”。如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厘清相关行政部门职责范围,是承办检察官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据此,承办检察官决定邀请县委政法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学校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磋商调查研判,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厘清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范畴。会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展开整治行动,及时对校园周边经营场所进行闭环、动态、全面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效净化。“校园是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承办检察官在数字检察的快车道上‘挖呀挖’的精神,值得肯定!帮助我们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安全隐患。”某学校教师激动地说道。公益诉讼“回头看”督促落实。“作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法定监护人’,检察机关要牵头对校园周边经营环境进行‘常态化、动态化、一体化’监督,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承办检察官表示,为巩固公益诉讼办案成效,该院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专项检查辖区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确保校园周边违规经营场所得到有效治理。针对部分商家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该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向辖区经营者发放宣传手册、联合普法等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教育和引导商家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意识,促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发力。“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助推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更高要求。”肃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于志国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能动履职,联合行政机关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督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齐心协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法治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