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矿霸”“沙霸”“市霸”“街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范围内“六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在牧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牧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二)在土地、矿产、砂石、森林等自然资源领域非法采砂采矿、强占砂矿场地、垄断资源市场、强迫交易、破坏环境、暴力抗法等行为滋生的“矿霸”“沙霸”等流氓恶势力。
(三)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索补偿费用、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等。
(四)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称王称霸、操纵未成年人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的“街霸”等。
(五)除上述外,其他涉黑涉恶线索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人检举、揭发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涉黑恶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县扫黑办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7—8128180(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举报邮箱:sbxshce@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会和谐安宁,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
特此通告。
肃北县扫黑除恶专责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