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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法院:一面锦旗的故事

时间:  2021/1/13 10:19:03  

本网讯(通讯员 马海涛)2020年的冬天异常寒冷,但肃北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们却感到温暖如春,因为他们收到一面锦旗,一面来自被执行人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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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申请人马某、马某某二人与被执行人陈某的买卖合同纠纷,肃北县法院于2014年就受理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陈某暂无履行能力,导致30余万元货款一直未履行,故法院将被执行人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并于2014年“终本”该案件。2020年12月经查明,被执行人陈某作为申请人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某公司有执行案件,且该公司已被纳入祁连山环境整治补偿范围内,近期将有一笔补偿款到账,肃北县法院干警立即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肃北县自然资源局取得联系,并协助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某公司账户进行冻结、扣划。2021年1月6日,被执行人陈某得到通知去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同时肃北县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陈某与申请人马某、马某某二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款进行扣划。在执行局干警的多次协调下,申请人马某、马某某二人决定放弃部分货款,最终由被执行人陈某履行30万元案款即可。至此持续六年的案件执行完毕。


当履行完相关手续后,被执行人陈某握着执行局干警的手激动的说:“多亏你们这么多年的不懈坚持,否则,我不知何时才能要回我的钱,还清别人的债,也不知何时才能从被失信执行人员和限制高消费名单除名,真的十分感谢你们!”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不仅是被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法院执行干警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动力。在未来的日子里,肃北县法院执行干警将始终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更好的做到秉公执法,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绵薄之力,为民解忧!(酒泉市肃北县法院供稿)


来源:肃北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