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家晶)正月初七,春节假期上班第一天,酒泉中院党组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总结2020年工作经验,谋划2021年工作重点。会后,中院执行局按照院党组的要求,逐个梳理执行案件,集思广益创新思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过年期间摸排“消失”的被执行人,集中惩戒一批长期规避执行的“老赖”,以实际行动打响2021年执行工作的“第一枪”。
俗话说十五之前都是年,当“老赖”还沉浸在过年气氛中时,酒泉中院执行局执行团队已经迅速行动,带着准备好“礼物”(查封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来到“老赖”的家中、公司、厂房,给他们带来一次不一样的“拜年”。
截止2月21日,酒泉中院冻结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280万元,查封房屋1栋,土地1宗,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人、失信被执行人决定2人,作出拘留决定1人。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履行四起执行案件,2021年2月22日已将执行到位的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案款发放时,申请执行人高兴的表示“感谢执行法官,牛年正月十五未过就收到这样一份不一样的新年礼物,真是个好兆头”。(酒泉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