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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案例精彩纷呈

时间:  2021/5/18 10:43:59  

“谦抑”执行,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谦抑”执行,就是人民法院为了实现执行目的,在采取手段时适度、理性且有别于传统执行的冻结、查封、扣押、司法拍卖等强制方式,在保护双方权益的前提下,采用更人性化的手段达到执行目的。本案的执结充分体现了“谦抑”执行效果,极大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复工复产。


四川某公司与肃北某能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而申请人急需要这笔款项来周转运营。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先从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入手,告知其法院已经给予其充分的生存空间,但法院同样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一味拒绝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随后执行干警也对申请人现在的发展状况表示理解并让其知晓法院充分支持企业的发展,也会通过更人性化的方式让本案的执行达到最好的结果。最终,在执行干警刚柔并济的疏导规劝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申请人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及全部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也同意将剩余执行款一次性缴纳至执行账户,2021年5月10日,被执行人将5473613.08元全额缴纳至法院执行账户,本案顺利执结。


本案的顺利执行是肃北县人民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在充分贯彻六稳六保专项行动、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前提下,通过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设身处地的为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着想,想尽办法帮助当事人解决后顾之忧,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顺利的执结了案件,既最大可能的减少了被执行人的经济损失,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学习执行两不误 执行和解化纠纷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肃北县法院执行局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将学习成果体现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肃北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案例精彩纷呈


近日,肃北县法院执行局深入马鬃山基层法庭对相关涉纠纷企业了解情况,执行和解一起100余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多方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肃北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一案,肃北县法院判处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周某借款10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矿业未主动履行借款本息清偿责任,周某于2021年2月22日向肃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加班加点,认真研究案情,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制定执行方案,因该案执行标的大,该企业正处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本院从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全面的司法服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真正做到援企,精准服务县域“六稳”“六保”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履行协议。


自政法教育整顿以来,肃北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在坚持严格依法执行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执行方式,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做到保障民生、经济发展两不误。


交通事故引纠纷人民调解止纷争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赔偿纠纷也大幅增加,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程序简单、方便快捷、不收取费用的优势,既方便了群众、降低了维权成本,又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2021年4月24日,张某驾驶机动车在行进过程中与仲某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仲某受伤,经送医抢救,仲某不治身亡。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及仲某家属于5月14日上午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及时委托特邀调解员对该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员与法院干警的耐心释明劝说下,仲某妻子表示虽然对丈夫的去世感到痛惜,但看到肇事方积极赔偿的诚意,法院法官及调解员帮助解决纠纷的耐心,愿意理性解决赔偿问题。并表示赔偿款的计算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会多要一分。调解员继续以情入手进行了深入调解,张某也表示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进行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当场支付了7.5万元赔偿款,下剩款项约定了支付时间。调解结束后法院立案庭第一时间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案件圆满化解。该案从委派到确认调解协议,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妥善化解,体现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在公正司法中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温暖了当事人的身心。(王雪芳 常志刚 吴丽梅)


来源: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