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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多措并举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时间:  2021/11/19 11:05:50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肃北县政法系统加大对学习“三个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力度,始终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尺标。坚持严查重处,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认真组织建章立制,逐步出台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保证执法活动的公开、公平。


深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教育整顿学习常态化,确保执行“三个规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组织开展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典型案例、学习“三个规定”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利用本单位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从“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等方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营造了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结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7大纪律,加强“三个规定”宣传教育,对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等关键少数进行约谈等措施,再次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督查落实责任化。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的内容。同时各单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带领督查大队负责人多次深入各执法办案部门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引导办案民警将“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细化措施,强化制度落实。肃北县紧盯权力运行重大环节和实施过程,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民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划出红线,设置禁区,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对最高检《关于印发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使用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进行学习,明确岗位配置及职责权限、填报流程、数据应用管理等,加强对填报的指导性。建立定期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牢记并落实“三个规定”各项内容,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的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区矫正对象等对司法行政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组织全体领导干部签订公开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全体政法干警的自律意识,为全体政法干警净化朋友圈、关系圈,恪守廉洁底线,维护司法权威,打造清正廉洁队伍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建章立制。认真组织建章立制,逐步出台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制度,落实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保证执法活动的公开、公平。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引导全体干警深入扎实践行“三个规定”,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度、知晓率,从而进一步提升政法单位执法公信力。


来源:肃北政法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