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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委、县政府印发《肃北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

时间:  2022/2/23 14:36:40  

近日,肃北县委、县政府印发了《肃北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肃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高站位、高标准、高起点落实“法治肃北”“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三位一体建设。


《实施方案》指出,肃北县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肃北县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实施方案》共由三部分23项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法治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从切实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权利保护、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举措;第三部分是加强组织保障,主要就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要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基层自治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作用,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履职尽责,落实各方面和各领域制度和治理规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朝乐娜)


来源:肃北司法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