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期满人员解矫过渡为安置帮教对象,是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无缝对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石包城司法所“三举措”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
一是解矫与帮教同时开展。社矫对象解除矫正即日起,在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好解矫手续后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帮教协议,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
二是社区矫正档案移交与安置帮教档案建立同时进行。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后,司法所将其矫正档案移交区司法局,同时重新登记造册,正式将社矫期满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接受教育管理和帮扶,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三是矫正小组与帮教小组同步转换。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及时履行手续,转变职能,成为该对象的帮教小组成员。并成立由村委会成员与家庭成员组成的矫正小组,继续对其进行帮扶帮教。
石包城司法所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将社区矫正期间的帮教延续到安置帮教当中,真正实现从矫正到扶持一体化教育帮扶管理,避免社矫期满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有效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石城”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