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委“三抓三促”“主动创稳”“为民办实事”等活动的精神和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推动信访积案得到实质性化解。现就肃北县人民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接访领导:肃北县人民法院院长及党组成员
三、接访地点:肃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
四、受理范围
1.接待本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案件;
2.接待重复信访、缠访闹访等重点信访案件;
3.接待党委政府、人大代表关注的信访案件;
4.接待上级法院批转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
5.接待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案件;
6.接待涉及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涉重大群体性利益的重点信访案件;
7.接待其他重点信访案件。
五、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信访申诉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2.应规范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并接受法警的安全检查。
3.须遵守接访秩序,不得喧哗、吵闹或无理纠缠,违者将依法严肃予以处理。
4.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5.信访接待专线:0937-8123810
肃北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