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透明度,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保证办案质量,提升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请权和监督权,近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督促肃北县应急管理局在行政执法文书中正确载明行政复议机关行政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送达。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5名听证员和1名人民监督员。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及监督意见,展示了证据材料;被监督单位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出解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认真听取案情,就听证评议事项、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经公开评议,听证参加人员认为本起案件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肃北县应急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决定。经听证达成一致意见后,办案人员当场向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本次公开听证活动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是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公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听尽听”工作部署的有效实践,也是借助“外脑”作用促进案件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双效合一”的充分体现。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案件公开听证规范化、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推动肃北检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