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于某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肃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案件承办法官的手中,对办案法官尽职尽责、公正办案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感谢。
2021年5月,于某在干农活时,董某父亲与于某因耕地问题发生口角,双方在争执中,董某一拳将于某打倒在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使于某面部、腰部、耳部等受伤,公安派出所给予董某罚款的行政处罚。于某住院治疗13天,后因耳朵一直疼痛听力下降,先后前往外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产生各项损失14000余元,两人因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于某遂将董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主动联系双方了解案件情况,斟酌是否有调解可能,经过反复沟通,二人态度十分坚决,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董某支付于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10000余元。宣判后,董某不服一审判决,以于某殴打其父亲在先,其属于正当防卫等理由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法院以一审查明的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法院努力的方向。”下一步,肃北法院将直击工作中的痛点,挖掘工作中的亮点,修复工作中的弱点,以实招回应民意,以硬招守护民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每个细节上,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陈琪 孟根胡依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