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两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部分篇章、《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工作方案》《全省法院“一体治理”大提升实施方案》和《2023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暨任务分解》等内容。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宏伟强调,一要致力于审判执行提质增效,建立审判质效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把审判管理各项功能作用发挥出来;要巩固案件清理长效机制,清除妨碍因素,强化破产审理质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长期未结案件,破产案件的审理清理工作;开展执行攻坚,紧盯“3+1”核心指标,开展涉金融、涉企业、涉黑财、涉重大信访案件的清理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化应用。二要按照中院印发的调研工作安排意见,对调研方向和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以“四不两直”原则在全市法院大兴调研之风;要从全市范围考虑肃州区人案矛盾突出问题,加大基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一站式和诉源治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选树一批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把党建工作与“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深度融合,真正做到党建引领发展、党建促进发展。三要扎实开展“三抓三促”“主动创稳”“铸忠诚警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金融司法服务创优”等五项行动;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每一起案件的线索查处力度,督察室要按照阶段、时限要求对全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时开展督察,引导全市法院干警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
会上,还研究讨论了中院主动创稳行动实施方案,各党组成员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法院两名同志结合自身本职工作,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三抓三促”行动进行了研讨交流发言。
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