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撑起春耕备耕“安全伞”
——肃北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检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经营活动,护航春耕工作顺利开展,守护本地粮食安全,3月30日,肃北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专项检查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检察干警深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等销售点开展走访检查,重点对农资经营户是否有经营主体资格、进销台账是否健全、农资产品是否劣质过期、库存农资产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期间,检察干警检察官向经营者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引导经营者提升法律素养、自觉诚信经营。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农资销售点5家,对发现部分农资销售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指导,确保农民群众买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
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延伸至农业生产各环节,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守护农业生产和农资产品安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让“检察蓝”护航“春耕绿”,为肃北县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