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监控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式。今年以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认真履行案件管理监督职能,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有效防止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一是紧盯关键环节,做到全覆盖监控。案管部门严格按照《流程监控要点》规定,坚持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办案期限、诉权保障、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理等重点监控环节,牢牢把控关键环节下的关键节点,一旦发现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向办案部门以口头提醒、书面纠正等方式向承办人发出流程监控。针对办案过程中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控。2023年至今,肃北县检察院针对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文书公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等共性问题,发出口头流程监控20余次,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份,一些共性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坚决防止案件“带病”办理,监控效果明显提升。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监督效果。将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有效衔接,建立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重点案件督办整改机制,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并结合整改情况开展评查跟踪,为案件质量上牢“安全阀”。截至目前,对案件管理部门在流程监控中提出的问题,办案部门均认真及时予以整改,整改回复率100%。
三是加强会商交流,做到无障碍监控。由于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工作压力较大,有时难免对流程监控工作有抵触情绪,案管部门监控人员积极与承办人进行沟通,做到常见问题多提示,疑难问题勤研讨,通过良性交流,加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双方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力促进部门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