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肃北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积极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把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聚焦主责主业为民办实事,全力护航种子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服务农业大局,助力乡村振兴
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服务全县农业生产大局,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将“服务保障种子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作为重点工作谋划部署。针对县域内种子销售经营店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与销售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书面委托代销种子前未依法向县职能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进行整改,依法能动履行监管职责,使得种子销售经营秩序得到有力规范,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紧盯关键节点,强化重点排查
紧盯春耕生产关键节点,联合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开展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专项检查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律监督,走访调查了辖区内种子销售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产品保质期、是否依规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方面,发现县域内4家种子销售经营者存在未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销售备案的情形,存在农作物种子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未完全履行种子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并督促4家种子经销店依法办理种子销售备案手续,规范种子销售秩序,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法治意识
坚持从牧农村实际出发,围绕涉及牧农民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多次深入田间地头、牧农户家中,问询情况、解疑答惑、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排忧解难。依托乡镇检察室前沿阵地,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涉种法律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赞许和肯定,检察监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种子作为农业生产产业链的起点,种子安全影响农业生产方方面面,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战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肃北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督促行政机关对种子销售经营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管,全力确保种子安全,当好国家粮食安全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