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参加的这个活动,法律问题可以进行咨询吗?”有位老人如此问道,经工作人员耐心询问后,老人说他的儿子自身各项条件均符合招聘条件,但招聘公司借口其右腿稍有残疾,并以有损公司形象为由,将老人之子拒之门外。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详细的对老人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该行为已侵犯了劳动者权益。“民之所需,行之所至”,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肃北县司法局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为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维权意识,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5月23日上午,肃北县司法局联合县残联在残疾人托养中心开展第33个“全国助残日”法治宣传活动暨助残人招聘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普法宣传品等方式,以生动、有趣、案例结合的方式向群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同时,肃北县公证处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面的向残疾人普及法律服务渠道以及维权方式,为残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并就群众提出的涉及医疗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余份、普法宣传品30余件,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 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