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挪用资金一案在敦煌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肃北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单位人员130余人到场旁听。
肃北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在为县属行政单位开展财务代理记账服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两个单位资金共向其个人银行账户转账279.7万元,用于网络游戏充值购置游戏装备,涉嫌犯挪用资金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当庭讯问,并就被告人涉及罪行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清晰展示了被告人犯挪用资金罪的全过程。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条理清晰、精炼有力的公诉意见,就王某犯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严密的逻辑论证,对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进行了一一回应,并结合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提醒人们要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体会到“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廉政防线,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做到依法行政、廉政履职。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肃北县纪检监察与法、检部门积极践行能动司法、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的有力举措,确保司法公正“能感受”、司法程序“能看见”、司法权威“能认同”。同时,利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组织开展一次“零距离”的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旁听庭审的方式以案示警,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