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公安局历年来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优化创建载体,突出基层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引领作用,以“党建+民族团结”模式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现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同频共振、有机融合。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肃北县公安局党委积极谋划部署,把民族团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量化、责任细化,专项安排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并作为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活动的必学内容,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辅警党员干部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筑牢“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形成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配强人才建设,筑牢民族团结组织基础。结合自治县实际,注重从优秀的党员干部队伍中,选拔一批蒙汉兼通的领导干部,发挥“领头雁”作用,配备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岗位,强化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同时结合最强党支部建设,各支部做到示范引领、提升中间、整顿后进,提升公安党建整体水平,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逐步形成党统一领导、各方协调配合,形成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良好局面。
立足为民服务,筑牢民族团结发展基础。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升成果转化效能,坚持党建引领和素质强警协同推进,坚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协同守护,把创建活动和公安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巩固提升。突出民族理论宣讲教育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主动创稳”“三抓三促”行动,紧密结合“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打击违法犯罪,不断提升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平安肃北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