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司法局石包城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差异化法治教育,使其由“违法者”转变为“学法者”“守法者”,进一步激发他们遵纪守法意识和在矫意识。
加强共性普法,注重个性教育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在共性上,通过集中学习、播放音视频和微信群推送普法内容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禁毒、反邪教、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在个性上,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具体犯罪类型进行合理分组开展法治教育。例如:针对犯寻衅滋事罪的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及寻衅滋事相关条文,结合他们自身的实际情况,再一次上紧思想发条,绷紧守法之弦。
加强心理开导,注重个体谈心
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通过走访筛查、面对面谈心、查看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行为动态和心理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现身说教,及时疏导纠正。根据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改善消极心理,使社区矫正对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化解不良情绪,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加强法治教育,注重个别帮教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学习能力各有差异以及传统法治教育方式相对单一的问题,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推荐或播放《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法律讲堂》等栏目的普法宣传音视频内容,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观看典型案例讲解,能够全面、直观地学习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到法律在生活中的运用以及罪与非罪的界定标准等。
今年以来,肃北县司法局石包城司法所共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法治教育活动10次,发放相关普法资料200余份。下一步,肃北县司法局石包城司法所将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工作力度,甄选学习内容,拓宽学习方式,提高学习兴趣,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实效。(肃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