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肃北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方主动支付欠款,一方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0年3月,甘肃某设计院与肃北某新能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协议书,合同履行完毕并交付使用后,经双方结算,确认案涉项目工程总价款2.19亿元。肃北某新能源公司支付1.73亿元后,剩余工程款迟迟未能给付。甘肃某设计院多次催要无果,一纸诉状将该新能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所拖欠工程款本息共计4636万余元。
为最大限度减轻涉案企业诉累,尽可能激发市场活力,立案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摸清双方利益需求,经过对全案分析研判,并和双方公司多次沟通协调,肃北某新能源公司主动向甘肃省某设计院支付了3500余万元,至此肃北某新能源公司已向甘肃某设计院支付了总工程款的95%,甘肃某设计院收到工程款后,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了起诉,节省了28万元的诉讼费。至此,该起高标的额纠纷在历时两天的调解中得到圆满化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历来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我们在审理涉企案件时,坚持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平等保护各方权益,坚持调解优先为企业纾困解难,这才是办案的最优选项。”该案主审法官说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后肃北县法院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审判执行工作重中之重,多举并措,多元化解,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和切入点,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