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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 铸忠诚警魂】肃北县检察院:以检察力量守护生态之美

时间:  2023/12/14 10:36:48  


今年以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肃北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谋划重部署,内部协作齐抓推进

坚持牢固树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司法理念,多措并举,扎实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多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服务保障高品质生态环境的务实举措,强化压力传导,为加快“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全力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盐池湾片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二是借助外脑力量,组建专业团队。成立由“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业团队,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吸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志愿者10人,在线索发现、专业咨询、协助办案等方面为检察机关办案助力添彩。三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依托“干警大讲堂”“主题党日”“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开展专题培训,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必学内容,生态优先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组建“马背宣传小分队”,深入牧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讲,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理念在各族群众中入脑入心。

以创新求实效,工作机制迭代升级

创新生态公益司法保护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加力提效。一是延伸触角提质效,生态检察监督力明显提升。以“小室也有大作为”的决心,充分发挥派驻马鬃山镇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针对矿山企业违法占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5次,强化跟踪问效,生态环境领域检察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二是开门纳谏求良策,生态检察影响力明显提升。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30余人参观座谈,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灵活运用检察听证,通过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对生态保护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凝聚合力抓协作,生态检察凝聚力明显提升。主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会同县林长制办公室、县公安局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的意见》,联合水务部门签署《肃北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同敦煌市、阿克塞县、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盐池湾、西湖、安南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合作共赢的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机制逐步构建。

强监督重打击,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同向发力、一体履行,生态环境检察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一是打击刑事犯罪,震慑效果不断增强。依法从快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做实做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畅通行刑双向衔接渠道,对1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被告人移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加强行政监督,执法能力得到提升。聚焦县域生态环保方面存在的治理难点和突出问题,运用数据“慧眼”赋能行政监督,构建非法采矿行政处罚案件超期限办理类案监督模型,通过该模型数据碰撞,发现监督线索13条,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份,以数字化手段实现非法采矿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线上协同、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和工作程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县生态保护大格局逐步形成。三是强化公益保护,绿水青山逐步显现。摸排发现环资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纠正违法,积极履行职责,为国家挽回水土保持费和水资源费61万元。推动治理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的废旧农膜“白色污染”问题,监督行政机关治理修复被污染土壤2000余亩,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了检察担当。

下一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更加自觉将检察履职融入新时代大美肃北建设,努力为肃北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作出检察新贡献。



来源:肃北政法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