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顺利执结4起案件,47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到位,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甲某、乙某、丙某及丁某分别与被告A公司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审理后,分别就该4起纠纷依法作出裁定、判决。然而,被告A公司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甲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时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履行。为尽快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兑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实地走访被执行公司,通过多方渠道查到被执行A公司在B公司有一笔未付工程款,执行干警立即驱车1000余公里前往B公司所在地调查取证,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该公司法人释法析理,言明利害关系。临近年底,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兑现,执行干警再次驱车1000余公里前往B公司,催促其尽快将欠被执行A公司的工程款打入县法院执行专户。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努力下,成功划拨47万余元执行款,顺利执结4起案件。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肃北县法院将继续攻坚克难,不断加大攻坚执行力度,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