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受害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原告高某某受雇于修建某公司办公楼,主要从事砌墙工作,2023年9月9日,高某某站在约1.8米高的脚手架砌墙时不慎从高处摔落,导致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胸椎压缩性骨折、肺挫伤。自原告受伤后,被告秦某某、于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被告某建筑公司向原告发放了工资,但各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让原告能够及时获得赔偿,缓解其生活压力,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联系双方当事人,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了解到被告公司为原告购买了人身保险,秉持化解矛盾,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承办法官联系承保的保险公司参与案件调解,调解过程中对各方有争议的赔偿项目,逐项分析,向当事人阐述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保险公司调解后当日将121187元赔偿款打至原告账户,被告某建筑公司承诺一次性支付原告高某某各项损失50000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诉累。近年来,肃北县法院始终坚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注重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最低成本、最高效率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