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小田(化名)母亲杜某与父亲田某因感情不和,在2000年解除了婚姻关系,小田随其母亲杜某生活,田某一直未给付抚养费。随着近两年小田上学及日常生活花费增多,杜某的经济条件无法满足小田日常生活和读书所需,杜某多次联系田某要求给付抚养费,双方分歧较大,小田遂将田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情况后,当即来到田某家中,考虑到该案原被告之间的关系,承办法官以父女亲情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方面从抚养费的给付对孩子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让田某认识到给付抚养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让田某理解给付抚养费是监护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最终田某同意给付抚养费,一起抚养费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小田的母亲拉着法官的手,感慨道:“法官谢谢你,孩子的抚养费终于有了着落。”
基层法院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也是社会治理的最前沿,面对纷繁复杂的家事纠纷,需要法官更多的耐心、智慧和经验。肃北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案件,建立新型家庭纠纷调处的综合协调联动机制,全方位提升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水平,筑牢妇女儿童维权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