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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政法:判后答疑促履行 案结事了止纷争

时间:  2024/12/13 15:32:01  


“他说多少就是多少吗,我就不给他给钱,我没钱也没时间参加庭审,你们判去吧......”


2022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多次在原告处维修车辆,累计欠付原告维修费2561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但因其它事由被告一直拒不支付上述费用,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案件经诉前调解未果后法院遂立案受理,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再次耐心地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但被告对立情绪较大,不配合调解也不愿意调解,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了开庭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法官依法缺席审理作出被告支付原告修理费25610元的判决。判决作出后法官秉持着“如我在诉”的理念,抓住送达环节积极与被告联系沟通开展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并告知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被告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了判决内容,并将诉讼费主动缴纳到法院,至此该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最终追求。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后半篇文章,不仅可以促成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加量,同时可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切实实现了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肃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