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26日下午,肃北县法院立案庭通过庭前集中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三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高某、万某、文某为肃北某小区住户,因拖欠物业费被肃北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法院将案件诉前委派至肃北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但经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后法院遂立案受理,立案后法院通过上门送达等形式向三名被告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并询问了具体情况,通过了解发现双方依然存在调解的基础,法官遂趁热打铁组织各被告与原告进行集中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向双方释明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耐心劝说物业公司主动履行责任,改善服务态度,积极解决业主反馈的问题。同时,认真聆听业主的意见,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名业主根据调解结果当场支付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将积极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至此,三起物业服区合同纠纷圆满化解,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事近年来频发的一类矛盾纠纷,当双方发生争议或者分歧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等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不要一味地盲目对抗,引发矛盾激化。物业服务事关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小区业主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而业主亦有义务向物业公司及时足额交纳物业费,以保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及日常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共同营造宜居、和谐、法治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