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犹如天平两端,需精准平衡。近期,酒泉市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两起因停工留薪期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案,彰显司法温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强大力量。
案件缘起于劳动者王某某、李某某与用人单位云南某公司的工伤赔偿纠纷。经仲裁裁决,双方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达成一致,却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数额上僵持不下。用人单位认为仲裁认定的工资标准过高,影响企业资金流转;劳动者则坚称自身在停工期间收入锐减,生活艰难,仲裁裁决的金额才是合理补偿。面对双方剑拔弩张的局面,法院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深入了解双方诉求。主审法官一方面向用人单位释法明理,详细解读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法律规定与计算依据,让其明白依法支付工资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责任担当的体现;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劳动者情绪,告知其法院定会公正处理,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多次沟通、反复调解下,双方终于放下成见,握手言和。用人单位同意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标准,劳动者也对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表示理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劳动争议案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调解是肃北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一直以来,肃北法院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既依法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未来,肃北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用实际行动书写司法新篇章,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