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的要求,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规范化、精准度、实效性,肃北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适用范围不清晰、论据不足、格式不一致等问题,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以及省、市检察院的相关规定,特别制定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文书格式样本(简称“格式样本”)。这一举措的目的是提升检察人员在撰写和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方面的专业技能,确保检察建议能够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一是确保文书结构的完整性,为建议奠定坚实基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格式样本由十个部分构成,包括标题、文号、主送单位、问题来源、事实证据、需消除的隐患、建议内容及其依据、异议期限、回复期限以及其他事项。格式样本详细阐述了这些部分的排版和内容参考,通过实例清晰展示标准表述,旨在为检察人员在制作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时提供灵感和辅助。
二是遵循文书内容的标准性,准确把握建议的核心。规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文书的格式样本,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质效的原则,旨在全面规范其制作流程,确保在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三个关键方面均符合标准。在必要性维度上,针对检察履职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违法犯罪隐患、管理监督漏洞、风险预警和防控不到位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核心关注问题的起源、实际证据、潜在风险的消除以及建议的详细内容,强调必须准确识别问题本质、整改的紧迫性和可操作性。合法性维度上,重点审查文书的接收单位、风险消除、建议内容及其法律支撑,确保接收单位的合理性,问题和建议内容必须在接收单位的职能范畴内,并且法律依据的援引必须精确、全面、具体。说理性维度,则着重于事实依据、风险消除和建议内容,要求提升文书的法律论证和阐释,运用准确、简洁、恰当的表述来阐明案件事实、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方案,通过调查核实的数据和事实来强化论证的力度,确保事实依据与风险消除相一致,问题与方案之间建立对应关系。
三是注重文书流程的规范性,促进规范执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必须注重流程的规范化,要求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全过程应当在检察统一业务系统中运行,做到受理审查、调查核实、制作文书、宣告送达、督促落实、回复整改、入卷归档等全过程留痕及监督,严格落实法律政策研究室审核备案制度,重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必须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规定了统计分析、质量评查、质效评估、封皮样式、装订归档等内容,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文书质量纳入检察官履职绩效考核内容,以更加有力促进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高质效办理。
四是表明文书立场的监督性,努力达成建议的共识。检察建议作为社会治理中检察机关执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非诉讼监督方式,强调了合作与共赢的原则。在撰写建议书时,应遵循既定的格式样本,兼顾收件单位的立场和建议,展现出谦逊和自制的态度。这在问题的提出、异议的期限、回复的期限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问题来源的描述中,建议书应先对收件单位的工作成就予以认可,随后再提出批评。在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上,检察机关应表达出愿意与收件单位积极合作,共同促进相关工作的意愿,这将有助于赢得被建议单位的配合,并增强检察建议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