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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检察院:“三抓三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

时间:  2025/5/7 11:48:20  


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北县检察院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和履职办案本职本源,一体抓实刑事检察“三个管理”,推动刑事案件高质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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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理念引领,强化素能提升。聚焦理念转变和业务素能提升两个关键点,按照市检察院刑检部门“五力”提升实务联训工作部署,加强刑检业务学习。组建“业务交流群”,第一时间将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发布的典型案例、司法实务观点以及常见罪名的入库案例和外地检察机关好的经验做法推送给干警学习借鉴。围绕新出台的袭警、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等司法解释、上级院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市检察院下发的“错题本”等,组织刑检干警开展业务学习5场次。通过青年干警大讲堂活动,组织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和证据审查分析专题培训各1次,引导刑检干警转变司法理念,准确把握“两个回归”,认真践行“三个善于”,不断提升业务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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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监督制约,强化过程管控。聚焦刑事诉讼全流程、各环节,加强办案过程的动态管控。在提前介入环节,坚持提前介入全覆盖,要求介入意见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向公安机关反馈,确保介入意见的方向和质量。在捕诉审查环节,压实办案人的办案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电子数据审查、案例检索等制度,确保证据审查全面,事实认定准确。强化分管领导的审核把关责任,对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办理,不捕不诉案件全部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同时,严格落实刑检业务学习“两必学”制度,要求办案人在检委会汇报案件前先领学案件所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专业知识,在办案人对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负责的基础上,由检委会委员充分讨论后决定案件处理。立足民族、边疆地区特殊实际,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始终,确保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在出庭公诉环节,认真开展跟庭评议活动,倒逼办案人重视出庭准备工作,确保出庭指控效果。同时,做好评议的“后半篇文章”,对庭审指控进行复盘,分析不足,整改落实。在案件评查环节,落实市检察院“4+1”评查要求,对2024年办理的1件审查逮捕和32件审查起诉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召开检委会专题审议案件评查结果,逐案听取评查情况,全部评定为“合格”等次。同时,通过类案评查,发现法院刑事判决刑期表述不准确监督线索1条,由案管部门移交刑检部门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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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抓反向审视,强化整改提升。结合最高检和省院的相关会议精神、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报告,深入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反向审视司法办案中对司法政策把握是否准确。今年通过对不起诉案件的专题分析,及时调整了相对不起诉标准,规范了不起诉办案流程。注重通过正反面案例反向审视司法办案程序是否规范,证据审查是否全面细致,以典型案例引领理念转变,拓展办案思路,通过学习反面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年通过对照市检察院下发的“错题本”进行反向检视,纠正了公诉案件换押不规范、权利告知不及时等不规范问题。强化司法责任落实,对省院评为劣质案件、省委政法委政治督查反馈的褚某某等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的办案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全力抓好整改提升。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肃北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理念转变,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案件质量管控机制,推动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持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中心大局工作,不负众望。



来源: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