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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基层法律援助六要求

时间:  2015/2/13 11:08:59  
本网讯(通讯员 董补民 王天军)为提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更好的服务民生,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以下六项要求。
 
一是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推动地方政府及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积极创造条件,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
 
三是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要广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使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及时就近得到受理。
 
四是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要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五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要为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卡(证),对持卡(证)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六是方便群众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依法在义务人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就异地调查取证等开展协作,降低群众维权成本。(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星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