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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坚持“六个强化”推进反腐倡廉制度

时间:  2015/6/29 11:40:30  
本网讯(通讯员 巴依玛)半年以来,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坚持“八个强化”,推进反腐倡廉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肃北县司法局领导将反腐倡廉制度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明确了责任领导,明确了重点任务职责分工,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促成了上下一致、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执行意识。为积极营造带头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浓厚氛围,坚持将《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重点制度规定纳入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
 
三是强化制度规范,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实际,制订了《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范办法》,全面施行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全系统自上而下形成了“定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的良好风气。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拓展源头防腐。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活动作为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围绕“风险”和“监察”两个方面,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软件使用。
 
坚持以自律自查为基础,要求工作人员对照自己岗位风险每月进行自查、小结,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人员风险点随时监控,使廉政风险防范从事前预防到事中监督、事后处置转变,实现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拓展了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
 
五是强化廉政教育,注重教育引导。紧紧抓住利用重大节假日的敏感时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以“提高自律意识,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洁从政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以廉政知识学习、召开支部会、开展风险防范“回头看”、撰写廉政论文等形式,有效调动了司法行政人员参与廉政教育的激情和热情。       
 
六是强化纠风工作,树立良好形象。致力于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的成果,坚持“管部门必须管政风”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抓基础、抓重点、抓服务、抓经常、抓宣传、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
 
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以今年开展各项活动等为载体,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及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评议,力争使评议位次和群众满意率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程度,树立好人民司法为人民的良好形象。(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