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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六五”普法期间法律进社区典型经验

时间:  2016/3/31 10:09:15  
弘扬法治精神 强化法治实践 深化“法律进社区”进程
 
--“六五”普法期间法律进社区典型经验
 
本网讯 自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酒泉市肃北县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肃北县“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建立了一支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学法用法制度,开辟法治宣传阵地,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机制,居民在得到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的同时,法律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
 
加强阵地建设,为法治进社区提供硬件支撑
 
近年来,根据肃北县普法办要求,社区居委与司法所的协助,一是新建了一批统一规格、统一式样的宣传橱窗,并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围绕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季度刊出一期法治宣传专栏方便居民群众及时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社区法治宣传专栏在居委会落地生根;二是社区建立了法律咨询室和人民调解室,使得社区法律咨询室和人民调解室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居民群众及时提供了更为及时、专业的的法律服务。 
 
不断加强协作,为法治进社区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各项制度,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广大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到“法治进社区”志愿活动中来;二是强调乡镇、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社区矛盾纠纷中发挥突出作用,并不断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有效地预防和抵制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三是联合城管、工商、公安、药监、质监、环保、卫生等多部门组成执法队伍,对辖区内无照经营行为展开大规模整治行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生活环境,为社区居民生活提供了更为安全的生活环境。
 
不断创新形式,为法治进社区提供有效载体
 
一是结合肃北县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居民特点,不断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法治进社区“四个一建设”(在每个社区建设一个高质量的法治宣传栏,举办一次法治讲座,赠送一批法律书籍,建立一支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标准,认真做好社区“六五”普法规划,以举办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开辟法治宣传园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标语)、LED法治宣传标语、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知识读物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二是以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为基础,不断开展双语学法、用法宣传活动,结合少数民族地方双语特色,编印蒙汉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家庭—反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婚姻家庭法律知识手册》、《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公证知识问答》、《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人民调解员使用手册》等法律法规,以“双联”、“群众路线教育”等为契机,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开展“三下乡”、“五下乡”、“送法下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那达慕”、“祭祀敖包”等各节庆活动,组织人员进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培训讲座、以案释法、散发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正规途径反映合法利益诉求。多年来,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10余期,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次),发放各类蒙汉双语普法宣传材料1.5万余份,制作并设计宣传栏、展板15余期。
 
明确责任主体,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社区依法治理的工作核心是社区民主自治,社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统揽协调全局的作用, 积极推行民主选举,在进一步理顺社区组织间关系的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和社区服务规章制度,推出更多的有效便民措施,促进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狠抓法律服务,有效维护社区居民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借助“双联”活动开展契机,先后在2个社区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业务延伸至基层单位,并依托社区组织确定了一名司法行政联络员,使居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得到法律服务和法治教育;二是结合“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的开展,肃北县司法局与县双联办联合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紫亭社区、巴音社区签订了《公益性法律顾问合同》,免费为基层组织提供服务,使之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在肃北县巴音社区和紫亭社区组织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四是印制3000余份《法律服务直通车服务指南》和《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指南》发放每家每户;五是在每个基层组织设立公开栏,不断提高服务居民意识,及时更新干部信息,拓宽监督渠道和广度,让群众成为干部作风“全天候”的监督员,切实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六是社区事务的管理基本已达到有章可循,社区干部依法管理事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居民依法参与自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2012年度,肃北县巴音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社区”,2014年党城湾镇紫亭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文明社区”。
 
认真做好矛盾排查调处。紧紧抓住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这一主线,贯彻“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方配合,协同作战”的方针,积极开展社区群众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好防激化、保稳定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依法调处家庭、邻里之间的问题和矛盾,积极防范、遏制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是建立和完善了群体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纠纷类型归口调处的原则;二是社区调委会每月对辖内社区进行一次以上排查,做到及时发现纠纷隐患,及时调处,有效地防止了群体性纠纷的发生;三是对群体性纠纷及重大疑难纠纷进行有效调处;四是认真接待和处理居民群众的信访和投诉,确实为居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五是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和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了组织、制度、工作、考核四落实,同时,不断完善了人民调解业务的受理申请、调查工作、组织调解、规范笔录、签订调解协议书等制度,不断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六是社区调委会在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让与群众关系融洽的居民担任调解员,在遇到邻里关系不好处、婆媳关系更难断这些头疼事儿时,有了“爱管闲事”的调解员嘘寒问暖、帮前帮后,居民关系更为融洽,社区更为和谐,居民都称这些调解员为社区居民关系的“润滑剂”,社区调解员制度在缓和居民矛盾、建立和谐社区等方面起到了卓有成效的作用。
 
突出人文关怀,加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肃北县司法局与社区干部积极争取全社会的关心支持,耐心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肃北县两个社区已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帮教监管、一人一档和“三帮一”帮教工作制度,每一个帮教对象每月都有帮教工作人员上门帮教,及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对帮教对象进行了周密的排查和重新登记、统计及衔接等工作,帮助他们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更进一步促进了社区的和谐。
 
在下一步工作中,肃北县司法局将在继续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社区法治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惠民特色,让社区居民参与进来,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居民家中,实现法律服务与社区居民“零距离”接触,为社区乃至全县营造无民事矛盾激化,无集体上访,消除黄、赌、毒现象,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健康、放心、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切实做到维护社区安全稳定,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保障居民安居乐业。(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