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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被授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先进

时间:  2016/7/29 0:46:59  
本网讯(通讯员 薛晓璐)7月15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总结暨2016年度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主题为“扶贫攻坚·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会议表彰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律师。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被授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先进单位”称号,服务于肃北县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雷青霞获得了2015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公益性法律慈善活动,志愿服务范围遍及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等19个省(区、市)的100余个县区,该行动获得了中国政府慈善领域最高奖“中华慈善奖”,被评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司法部对肃北县“1+1”工作也获得了高度肯定,对肃北县司法局大力支持、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表示感谢。    
 
秉承“1+1”法援行动的宗旨,到肃北县司法县志愿者律师雷青霞再次踏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征程,继续服务肃北法律援助事业,将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