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董补民)7月15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总结暨2016年度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上,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被授予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单位;2015年到酒泉市肃北县法律服务的雷青霞被评为201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
7月17日上午,甘肃省司法厅为迎接5名“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甘肃服务召开了欢迎会。欢迎会由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潘晓华主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钟建龙,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李智,省律协副调研员王小兵,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和政县、文县、迭部县、合作市5个服务县市司法局负责人参加,欢迎会由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潘晓华主持。
钟建龙表示,“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在甘肃省进展顺利,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五部门评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先进单位。
钟建龙希望志愿者都能尽心尽力保质保量的办好每件法律援助案件,接待好每一位咨询的困难群众,能够真正的做到应援尽援。希望各位志愿者律师能充分发挥“传帮带”能把先进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传授给服务地。
钟建龙要求,各服务地司法局要积极为志愿者律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使志愿者律师可以顺利的在当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甘肃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7月17日,雷青霞已到甘肃省,并将继续在肃北县续援一年,开始未来一年的志愿服务。雷青霞讲到:“在肃北的一年里,法律援助工作让我感受到了公益事业的温暖,更让我得到了终身难忘的锻炼和提升。我要在有限的生命中,为肃北县人民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