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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服务保障生态建设意见

时间:  2017/6/15 10:10:54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甘肃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共22条,从深刻领会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和资源保护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对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作了规定。
 
《意见》指出,全省法院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和重大挑战,深刻领会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于保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意义,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大局,为我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环境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促进环境产业经济结构转型,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推动创新型绿色产业的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支持和监督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能,提升政府的环境保护法治水平;加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力度,积极稳妥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意见》提出,全省法院要努力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立案和便民诉讼机制,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专家参与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案件司法鉴定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涉生态环境案件执行机制,完善环境资源司法建议机制,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案件修复性司法机制,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预防机制。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重视环境资源案件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工作,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审判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审判队伍建设,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策性与专业性要求,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意愿,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宣传,提高公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据了解,《意见》的制定,将有力地推动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论断,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也将充分地调动起全省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立服务保障全省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的信心与决心。(李洋)
 
(原文链接:http://www.gsfzb.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83&id=29862)
来源:法治甘肃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