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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时间:  2018/3/2 10:34:42  
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2月26日,酒泉市肃北县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昆山主持,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暨深化严打暴恐活动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肃北县公安局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就下一步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昆山强调,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需要,是坚持依法治县、惩恶扬善的需要,是坚持公平正义,固本强基的需要,是肃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对于构建“和谐、平安”肃北,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节庆安全、各级会议召开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精神,我们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本局工作方案要求,毫不妥协、不遗余力地向黑恶势力宣战,力争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完全胜利。
 
就全面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王昆山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在摸排上再深入。要结合“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力开展,本着“边打击、边排查、边深挖”的原则,始终把调查摸排工作贯穿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始终。各基层所队要把摸底调查、获取线索信息工作放在首位,始终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堵塞交通、非法集资、高利贷等作为打黑除恶的重点领域,重点对工程建设、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场所,进行深入调查摸排,及时掌握动向,尤其要对近年来被打击处理过的团伙犯罪成员的现实表现、社会交往、经济来源、违法犯罪苗头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建立工作档案,从中摸排黑恶势力犯罪的有关线索。要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
 
二是要在协作上再强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广、情况复杂,相关所队要加强警种、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多警联动、协同作战。
 
三是要在实效上再增强。在整个扫黑除恶斗争中,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主动进攻和高压打击态势,继续贯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必尽”的方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四是要在机制上再创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综合治理,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构建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五是要在责任上再加压。各责任警钟、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部门“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决不允许因为工作不力,导致工作被动、问题突出。要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持之以恒地抓好工作。对完不成工作目标、重视不够、保障不力、工作明显滞后的,由局党委视情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督导和追究。凡是因工作落实不认真、不到位,导致发生群众上访、个案引发重大问题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手软。
 
六是要在宣传上再升温。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到专项行动中来。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加强对外宣传,迅速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氛围。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提振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打击犯罪、保护合法的信心,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同时要加强巡逻、布控,通过有效防范和有力打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酒泉市肃北县公安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