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就做好检察业务核心数据通报提出要求
尊重司法规律聚焦主责主业
4月9日,经省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就进一步做好检察业务核心数据通报工作提出要求。
朱玉要求,要对接上级要求,密切关注高检院核心数据的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跟进,科学研判,在调整内容和通报节奏上要与高检院保持高度一致。要尊重司法规律,聚焦主责主业,核心业务数据应当客观反映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全貌,能够反映全省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特点,做到数据客观,通报到位,分析精准。要抓住实质性问题和关键性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确定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要坚持科学导向,对主要业务关键指标应科学吸纳,对反映阶段性工作、试点工作的数据指标要及时吸收,使核心数据更加贴切体现核心业务。要做好宣传,要将核心数据的研判成果作为评判业务工作开展成效的重要依据,对核心数据表现优良的检察业务,要及时总结做法,推广经验,分享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gsfzb.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64&id=4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