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规定为涉黑涉恶举报人“撑腰”
“蒙面人”现身发布会现场领奖
法制网讯 记者赵志锋 日前,两个“蒙面人”神秘现身在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领取了共计7万元奖金。
他们为何蒙面?原来,这两位是涉黑涉恶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立破案的举报人。面对新闻媒体的镜头,出于对举报人的保护,他们都带着面具亮相。
发布会上,省扫黑办通报并对张掖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第一举报人奖励4万元,对其他举报人奖励3万元。
今年2月份,甘肃发布了《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在各地、各部门广泛张贴,迅速提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为了切实保护线索举报人的合法权益,9月3日,甘肃多部门印发了《关于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保护举报人的责任主体和职责,细化了4项保护举报人的具体措施,界定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7种违法犯罪行为。
甘肃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张掖临泽县吴某涉恶势力犯罪、白银王某涉恶势力犯罪、临夏东乡县马某某涉恶势力犯罪等一些重大案件的立案侦破,都得益于群众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