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斯娜)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近日,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必须遵循的原则,细化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并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出了具体要求。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司法行政机关提高领导决策水平,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岗位责任追究提供了有力保证,并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决策廉政风险防控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更有利于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管理,更好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