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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司法局督查组赴肃北县督查社区矫正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工作

时间:  2019/1/21 11:38:34  
本网讯(通讯员 陈善蓉)为确保2018年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至各安置企业(实体),确保经费专款专用,2019年1月16日下午,由酒泉市司法局局长李东堂带队的督查小组赴肃北县核查指导社区矫正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具体工作。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叔相、党城湾镇司法所所长新尼巴特尔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及办公室查看了2018年出狱所人员接送及(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上报汇总情况,查看了2017年两项经费发放清单及凭证,并现场随机抽取安置补助经费申请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核查。
 
核查工作严格执行《甘肃省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甘综治办[2015]22号)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审核补助经费申请的实际情况。
 
检查组现场对2018年上报申请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安置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对申请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的安置实体和被安置人员采取询问谈话、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核查。主要针对经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安置帮教对象身份信息是否准确属实、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来去走向是否清楚、安置帮教对象在企业就业时间是否达标、申报经费企业名称与享受经费企业名称是否一致、企业提供的申请经费资料是否真实、被安置人员有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等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安置补助经费落实到位。(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