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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帮讨薪 农民工感激送锦旗

时间:  2019/2/25 9:51:32  
本网讯(通讯员 严芳)近日,章某某、陈某某等十一名农民工怀着激动的心情向酒泉市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鲜红锦旗,以表达他们对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承办援助案件律师成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章某某、陈某某等十一名农民工是在包工头何某工程队打工,在劳务关系存续期间,何某一直不发放工资,2015年底工程完工后,何某对拖欠章某某、陈某某等十一名农民工的工资一直采取拖延的态度。他们也寻找了很多救济途径,但苦于因被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手里没有相关证据材料、自身经济困难等原因一直无法得到解决。
 
在无计可施之时,章某某、陈某某等十一名农民工于2017年12月19日向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受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审查,指派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该案件。律师接受指派后,详细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耐心为他们分析案情,并向他们指出了本案难点在于仲裁是否超时效、有无有效的欠薪证据、胜诉后是否可以有效执行等,指导他们继续搜集有利证据,并于2018年4月3日依法向肃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肃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3日依法受理,并于2018年11月7日开庭审理:判决何某于判决生效二十日内支付章某某、陈某某等十一名农民工工资12.6万元,青海某劳务有限工资对以上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年1月29日,章某某、陈某某等十一名农民工在家中收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他们万分激动的向律师表示感谢,并提出要制作锦旗向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他们由衷的感激之情。
 
这起案件只是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一例,近年来,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把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群众赞扬。(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