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法制网讯(记者 薛皓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政法委和高检院、全国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甘肃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决定联合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并于5月17日上午召开“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少智,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甘肃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省工商联商会工作部部长刘昶,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白芙蓉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赵少智、李保岗、杨波分别介绍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意义、目标任务及部署安排,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从2019年开始,为期三年,确保“十大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实现新时期甘肃检察机关、工商联维护民营企业权益“联系全覆盖、对接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目标。其中,2019年为“稳进年”,2020年为“深化年”,2021年为“提升年”。专项行动由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省级部署、三级联动、分年实施、分层推进、分类指导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工商联联系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势和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担当作为,积极行动,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环节,确保高检院出台的保障民营企业发展“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省委政法委关于《甘肃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确保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确定的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措施要求落地见效。
民营企业是甘肃未来发展的生力军,而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形成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检察机关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既是服务全省中心大局的重要方面,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将在全省同步推进“十大服务保障措施”,包括组织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形成维护民企权益的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建立常态化防错纠错办案机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性措施。在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生效民事裁判及行政非诉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支持民营企业起诉工作等活动。通过走访、联络、保障、服务等方式,知“民”情、解“民”忧、保“民”权、护“民”利,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