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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法院:力促调解 案结事了

时间:  2019/11/5 13:56:41  
本网讯(通讯员 娜仁格尔勒)近日,酒泉市肃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成功调解了一起伤害案件赔偿纠纷。
 
2019年5月24日,在肃北县马鬃山镇金庙沟村凯富矿业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轻伤)案件。此后,就民事赔偿部分不管是在的公安侦查阶段还是在检察起诉阶段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一直僵持不下。张某及其家人认为杨某应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共计40000余元,而杨某不予全部认可。
 
案件开庭之前,法官助理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询问,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小,有很大的调解概率。
 
为定纷止争,10月31日下午,刑事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现场调解。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仔细聆听张某和杨某的诉说后,结合本纠纷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场向双方当事人作了相关解释,在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对主张的赔偿数额作出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25000元,并当场履行了赔偿金。至此,历经5个多月的纠纷案件终于成功调解。
 
近年来,肃北法院始终践行能调力调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能力,既缩短审限、减轻当事人诉累,又依法高效的保障涉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好评。(酒泉市肃北县人民法院供稿)
 
来源:肃北政法网
责任编辑:贺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