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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着力加强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时间:  2019/11/11 14:43:29  
本网讯(通讯员 罗 程)按照省司法厅、酒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部署要求, 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近日,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新时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不断探索现律师调解工作的各项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律师调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设立县律师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县司法局局长任主任,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县司法局基层和社区矫正工作股股长以及法援助中心主任、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成员, 全面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的律师调解工作。研究律师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律师调解的工作模式、律师调解员的资质条件、调解案件范围、调解程序等。建立调解联络员制度,具体从事接收登记、传送材料、联络排期、台账记录、催办移交等律师调解的日常事务,并定期通报情况会商解决难题,推动律师调解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律师调解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压实任务,责任保障到位。在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联合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选配队伍,力量保障到位。按照择优配备调解律师资质条件,选优配强律师调解员队伍,组建了由优秀律师组成的律师调解员队伍。开展培训,能力保障到位。通过以会代训、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律师调解工作的认识, 学习律师调解业务流程,提升律师调解员工作能力水平。筹措资金,经费保障到位。统一制作律师调解工作室标识标牌,与县人民法院协商落实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补贴情况,根据律师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对表现突出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律师调解员给予表彰激励。
 
着力探索创新,形成律师调解可供复制模板
 
县人民法院精心选择案件,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中的调解,有效解决案好结、事难了的难题。县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形成诉前确认调节机制,通过律师及人民调解员优先调解形成诉前确认机制而降低法院开庭审判次数。组织辖区社区及村委会与律所集中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把律师调解工作与“一 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并重的示范效应明显。(酒泉市肃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肃北政法网
责任编辑:贺娜娜